南京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敏 记者 祁锋)9月5日凌晨2点左右,南京交警七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尧化门太龙路市民广场路段附近发生了小轿车撞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两车受损。

据报警人称伤者已经先被送去医院救治,小轿车车主还在事故现场。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对小车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2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小车司机坦白称,前一天晚上与他朋友一起喝酒之后便回去睡觉了,凌晨接到公司的电话需要赶回公司,他觉得喝酒已经过了几个小时,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驾驶车子。随后,民警又赶往医院,同样对伤者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
结合事故现场以及双方的陈述,民警发现双方当事人都属于醉驾且电动车逆行在机动车道。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