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闻网讯(通讯员 唐杨 记者 杭程)8月21日16时30分许,南京交警八大队民警在雨花台区雨花西路和雨花南路路口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竟然一名成年男子载了三名未成年人,沿着雨花西路由北向南行驶。民警见状立即将该车拦下,经过询问得知,车上载的三个儿童都是驾驶人自己的孩子,骑车带他们去动物园玩的,民警耐心地向驾驶人讲解交通法,首先是不按规定载人,因为电动自行车按照规定只能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孩子,12岁以上及成年人都是不允许的,现场民警对骑车人因违法带人罚款20元。

南京交警八大队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名12岁以下的孩子,且不可以坐或站在踏板位置,必须于后排座正向骑坐,更不能有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免发生意外或受到交警查处。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请大家规范驾驶电动自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