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闻网讯(通讯员 符馨月 记者 田宇宙)7月3日7时许,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在中山东路洪武路路口执勤时,一辆轻型封闭货车由西向东行驶缓慢,引起了交警的注意,民警随后示意车辆靠边接受检查。走近时,民警闻到一丝酒味,当民警问司机有没有喝酒时,司机称自己没有喝酒。民警随后对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为2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经了解,司机头天晚上吃饭时喝了酒,睡了一觉后,觉得酒精已经挥发了,自己也很清醒,便出门拉货,看到交警时,司机也慌了,没想到酒驾被查了。民警随后依法将车辆暂扣,由于司机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提醒:由于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程度不同,因此喝过酒后,为了保险和安全起见,饮酒之后的24小时内尽量不要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