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新闻网讯(记者 陈晨 通讯员 肖日东)今天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上午,南京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工作的相关情况,以及查办的毒品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据悉,近两年来南京毒品犯罪案件整体比例下降,但总量仍然较大。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毒品犯罪一审公诉案件879件1088人,同比2017年分别下降15.4%、8.4%,同比2016年分别下降23.2%、16%,毒品犯罪案件在所有一审公诉案件中的占比也从2016年的13%降至2018年的8%,2019年以来,毒品犯罪案件数同比有所下降,但毒品犯罪案件总量仍然较大,2018年以来,重大涉毒案件时有发生,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犯占所有刑事案件重刑犯的71.4%,整体禁毒形势依然严峻。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黄志坚介绍,近年来,毒品犯罪分子再犯比例高并且呈年轻化趋势。近三年全市移送审查起诉的毒品犯罪分子,20周岁以下的共40人,同比2017年增长48%。此外,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类毒品增多,新型毒品显现苗头。以大麻为主的境外毒品多渠道流入境内,并在青年群体特别是留学生群体中开始泛滥。犯罪手段翻新,作案隐蔽性进一步增强。毒品犯罪分子大多采用网上商谈、网上支付、异地交付等方式实施毒品交易,使买卖磋商、毒资支付与毒品交付各环节相对割裂,其隐蔽性显著增强,给毒品犯罪的打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记者进一步了解到,近年来涉案毒品虽然仍以“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化学合成毒品为主,但以三唑仑、咪达唑仑为代表的国家管制类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逐渐增多,被吸毒人员当作毒品服用,更有甚者将其用于实施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具有强烈致幻作用的“LSD”,俗称“邮票”,等新型毒品也开始出现,流行于学生群体之中,社会危害极大。

发布会现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鹏发布了5起涉案毒品数量大、团伙作案、情节恶劣的毒品犯罪案件,分别是宋某某等2人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董某某、孙某某贩卖毒品案,邓某、邓某某运输毒品案;任某某、陶某某等8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严某某、余某、郝某某、方某、蒋某、汪某某贩卖、运输毒品,严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据介绍,2018年以来,南京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职业毒犯、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26人,提起公诉1099件1376人。
下一步,南京检察机关将围绕人民群众新要求,服务保障社会稳定大局。围绕毒品犯罪新特点,精准打击各类毒品犯罪。围绕综合治理新态势,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