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闻网讯(通讯员 南特宣 记者 田宇宙)6月11日9点50分左右,南京市公安局特警(巡警)支队武装巡逻二大队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热河南路某快递点有人要寄“枪”。武装巡逻二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寄件人已经离去,现场只留下一个包装好的快递盒。民警电话联系寄件人,初步了解了情况。随后,鼓楼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经寄件人同意后开封进行查验,经初步鉴定,发现该枪支实际为仿真实体模型枪,但根据相关法规,此类物品属于禁止寄递物品。派出所民警在见证人见证下对该模型枪进行了扣押,并联系寄件人至派出所履行相关手续。民警对快递点工作人员拒绝寄件并及时报警的行为提出表扬,快递员也声称没想到警察来的这么快!
民警提示,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各类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管制器具等物品均属于禁止寄递物品。同时,快递寄件点发现禁寄物品或者疑似禁寄物品的,应当停止发运,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以及邮政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