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闻网讯(通讯员 建公宣 记者 田宇宙)5月29日下午,南京建邺区某卤菜店的店员报警,称有顾客因买的东西不好吃来闹事。
莫愁湖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后,店员小夏告诉民警,当日中午谈某在店内购买了一份藤椒鸡,食用后认为没有藤椒,不太好吃,下午又将吃剩的藤椒鸡带来,并砸到柜台窗口上,还称要讨说法。面对小夏的诉苦,谈某也不退让,告诉民警藤椒鸡里没有新鲜的藤椒,称“花了钱就是要吃藤椒味”。
民警发现,谈某在交流中语无伦次,且满身酒气,于是询问其是否饮酒,谈某坦白中午喝了不少酒。经耐心调解,考虑到由于未造成店铺实际损失,小夏不再追究谈某行为,同时,民警对谈某采取保护下约束醒酒的措施。
当晚,谈某在酒醒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妥,并表示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