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鑫 记者 祁锋)5月10日9点30分时许,南京交警六大队接到鼓楼区中山桥警务站民警的电话,称其在大马路夜间巡逻中发现件奇葩事,一名代驾把车开到某小区附近停下后离开,这辆轿车竟然又发动上路行驶。巡逻民警立即追上去在小区门口将车拦下,同时联系了交警六大队。

交警六大队执勤三中队中队长翟俊知情后立即赶往现场,和中山桥警务站民警做好移交工作。中山桥警务站民警告诉中队长翟俊,驾驶员将开到小区旁边停下来,看到有人在那里推自行车,但车子是停在那里的,结果车子驾驶座上换了人开车。中队长翟俊现场对驾驶员刘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了解驾驶员刘某是晚七点左右与朋友在某个地方喝酒吃饭,餐后请了一个代驾,但是目的地和定位的位置相差500米左右,到了定位的位置下来之后跟代驾说我定位的地方错了,能不能帮我送下,代驾跟刘某收了50元钱,然而刘某身上没有带这么多钱,便让代驾下车,自己坐到驾驶座位上开车。
据悉,驾驶员刘某将为自己的酒驾行为面临着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