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闻网讯(记者 刘佳佳)4月29日,记者从江苏省“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获悉,江苏积极贯彻落实减费降税,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成效已初步显现。

将减轻江苏省企业税费负担2000亿元左右
为落实好减税降费,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江苏实施更大规模减税,包括积极深化增值税改革、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全面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此同时,还推进更为明显的降费,包括降低社保费率、降低政府性收费标准。从江苏省一季度税收收入情况看,因去年减税政策在今年的翘尾以及今年新出台减税政策的影响,增幅明显回落,全省地方级税收收入2056.4亿元,同比增长5.9%,增幅同比回落12.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110.52亿元,同比大幅下降29.4%,增幅同比回落54.2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以及地方“六税两费”收入增幅都同比回落,减税降费成效已初步显现。
据财税部门初步测算,落实降低增值税税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以及降低政府性收费标准等政策,将减轻江苏省企业税费负担2000亿元左右。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沈益锋介绍称,江苏各级财政部门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出台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高限减免“六税两费”,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按顶格标准扣减相关税收,将企业缴纳的车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最低水平,将13个设区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最低税额标准全部降至国家最低水平,将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到16%等。
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惠及2110万人
记者现场获悉,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江苏省税务系统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精准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系统支持、有力应急保障、严格督察督办,确保减税降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在江苏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惠及2110万人,实施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惠及448.6万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21.8万户,与3万元以下免税原政策叠加后达到325万户;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惠及41.1万户纳税人;4月份降低增值税税率后,预计惠及129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总会计师程明红表示,“接下来,江苏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坚决兑现对企业和社会的承诺,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江苏落实落稳。”
为江苏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83亿元
对于进口货物增值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以及行邮税变化情况,南京海关副关长、党组副书记陈建东现场进行了介绍。
据悉,2018年5月1日,我国将原增值税税率17%和11%调整为16%和10%,本次又从16%、10%分别下调至13%、9%。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起实施,今年将为江苏进口企业减少增值税约283亿元。与此同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以2018年进口货值静态测算,政策实施后,今年将为江苏省消费者减轻近15%税负。
4月8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9日起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行邮税)进行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原15%、25%档税率分别下调到13%和20%。据悉,这是近半年来进境物品进口税第二次下调。行邮税下调首周,南京关区各现场征税1092票,税款104.54万元,相比税率下调前给消费者节约税费近20%。





